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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07-10-12访问次数:151

  1、人事处将达到退(离)休年龄的人员名单通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领导接通知后,通知本人办理退(离)休手续,并主动做好工作交接和思想工作。

    2、达到退(离)休年龄人员应准备1张大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送到人事处办理退(离)休手续,并由人事处将办理退(离)休手续人员名单书面通知组织部离退办。

    3、退(离)休人员为中共党员者,在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同时,应到党委组织部转移组织关系到组织部离退办。

  4、人事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算退(离)休人员的退(离)休费,并与本人核对后通知财务处,从批准退(离)休的下个月起,领取退(离)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