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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2-04-19访问次数:621

 (修订稿)

第一章   

为做好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调动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惠州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岗位设置

一、设置范围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1.各系(部)、基建处、资产设备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等单位设置工程实验岗位。

2.图书馆、院长办公室、人事处等单位设置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岗位。

3.学报编辑部、宣传部等单位设置编辑出版岗位。

4.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等单位设置会计、审计、经济师岗位。

5.卫生所设置医疗卫生岗位。

二、设置原则

1.提高质量、服务教学。以岗位设置与聘用为基础,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服务保障。

2.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学院在上级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制定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学院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3.按需设岗、优化结构。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优化队伍结构,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4.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岗位设置要统筹兼顾、重点倾斜,要有利于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三、岗位设置方法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分布特点,按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六个类别进行岗位设置,其中三级岗位由学院依据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总体调控,四级及以下岗位由学院核定到单位,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设置。

岗位数由学院在上级批准的控制数内,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和专业工作实际情况核定。

四、岗位等级、数量与结构比例

根据上级核定的岗位总量和比例标准,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拟共设13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20.12%,占全院岗位总量的15.33%。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正高级岗位设三、四级,副高级岗位设五、六、七级,中级岗位设八、九、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十二级。

1.正高级岗位拟设1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48%,占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12.35%,占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7.35%。其中,三级岗位拟设3个、占辅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30.00%;四级岗位拟设7个,占辅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70.00%。辅系列正高三至四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7

2.副高级岗位拟设3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18%,占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17.24%,占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5.74%。其中,五级岗位拟设6个,占辅系列副高级岗位总数的17.14%;六级岗位拟设14个,占辅系列副高级岗位总数的40.00%;七级岗位拟设15个,占辅系列副高级岗位总数的42.86%。辅系列副高五至七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244

3.中级岗位拟设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14%,占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0.37%,占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40.44%。其中,八级岗位拟设17个,占辅系列中级岗位总数的30.91%;九级岗位拟设21个,占辅系列中级岗位总数的38.18%;十级岗位拟设17个,占辅系列中级岗位总数的30.91%。辅系列中级八至十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43

4.初级岗位拟设3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33%,占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9.51%,占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6.47%。其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各18个,分别占辅系列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总数的50.00%。辅系列初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55

五、岗位设置程序

 1.学院辅系列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组在专业技术岗位总量之内,根据相关教辅单位工作职能的需要,确定辅系列岗位的数量,制定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统一设置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2. 各有关单位根据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协助制定各类各级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务、聘用条件、考核内容等。

3.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委员会审定各有关单位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4. 首次聘用时核定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比例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职务结构比例为依据,现有各级职务已超过控制比例的岗位类别,以实际比例为准;超过比例要求的,今后逐步达到规定的比例标准。

第三章 岗位职责

一、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是学院对受聘到某一级别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承担的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在岗位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和任期目标,报学院审批后执行。不能履行相应岗位基本职责者,不能被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二、工程技术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现状及发展动态;

2.从事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及管理的研究,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按照《惠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下同)20分;

3.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的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审核设计、咨询成果,负责技术总结和交流;

4.主持和指导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负责实施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负责实施设计、施工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后期服务;

5.积极主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咨询业务,积极参与组织力量完成承接的任务;

6.指导培养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7.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二)高级工程师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现状及发展动态;

2.从事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及管理的研究,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

3.积极协助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的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审核设计、咨询成果;

4.主持和指导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负责实施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负责实施设计、施工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后期服务;

5.积极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咨询业务,积极组织力量完成承接的任务;

6.指导培养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7.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三)工程师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从事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及管理研究,努力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0分;

2.积极完成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任务,积极完成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后期服务任务;

3.指导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4.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四)助理工程师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积极提高业务水平;

2.积极承担工程项目的部分设计、施工和后期服务任务;

3.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三、实验技术岗位基本职责

(一)高级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实验技术现状及发展动态

2.从事实验教学、技术、管理的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

3.组织和指导实验技术工作,为创新性实验教学开发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科学研究解决关键性实验技术问题;

4.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要求提出实验室仪器设备布局,参与制订实验室规划,主持或参加实验室建设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

5.积极承担实验教学工作,根据教学要求设计实验教学体系,主持编写实验指导书;

6.积极参与实验室管理工作,参与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开放、仪器设备共享、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等管理工作;

7.指导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8.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9.注重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二)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技术;

2.积极参加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独立设计实验方案;

3.组织和指导实验技术工作,熟悉实验仪器设备,对有关的实验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出现故障及时排除;

4.积极承担实验教学工作,能根据教学要求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参与编写实验指导书;

5.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利用实验室设备为科研项目提供准确数据检测等;

6.积极撰写实验技术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0分;

7.参与教学改革、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8.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三)助理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基本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常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

2.负责实验室设施和仪器设备的调试和检测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能解决一般性的设备故障;

3.承担实验教学的辅助工作,参与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

4.参与有关科研项目的辅助工作;

5.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四)实验员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

2.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使用与本专业有关的仪器设备,完成一般性的实验任务;

3.负责实验室的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4.协助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四、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

(一)研究馆员岗位基本职责

1.在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岗位上的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20分;

2)把握社会需求和有关政策,主持文献信息开发的选题论证、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并组织指导实施;

3)承担或指导下级人员从事与开发和课题相关的文献信息搜集、鉴别、筛选及分析标引等加工整理工作;

4)主持大型书目索引的编制或大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撰写高质量的提要、文摘、注释和综述,对内容标引进行规范控制;

5)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2.在文献采编专业岗位上的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20分;

2)参与专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3)承担制定文献采编工作条例或规章,科学合理地确定学科结构、层次结构、文献类型结构和品种复本标准;

4)精通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文献有序组织理论及方法,组织指导采编工作的开展并担任总审校;

5)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3.在读者服务专业岗位上的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20分;

2)主持或指导图书馆的读者服务工作;

3)精通文献信息检索的各种方法,综合运用传统手工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从事高难度参考咨询服务;

4)主持参考咨询(或大型读书活动)等重大服务项目;

5)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4.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专业岗位上的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20分;

2)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发展规划;

3)主持或指导新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承担大型系统的项目论证、需求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

4)解答重大业务技术难题,组织实施图书馆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

5)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二)副研究馆员岗位基本职责

1.在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岗位上的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

2)主要参与文献信息开发的选题论证、计划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独立进行文献信息鉴别、筛选及分析标引等加工整理工作;

4)主持较大型书目索引的编制或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撰写较高质量的提要、文摘、注释;

5)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2.在文献采编专业岗位上的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

2)参与专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编制或图书馆分编业务工作细则的制定;

3)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文献采编工作条例或规章,准确进行选书判断;

4)掌握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文献有序组织理论及方法,独立分编质量较高,解答分编疑难,协助总审校;

5)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3.在读者服务专业岗位上的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

2)主持或指导图书馆的读者服务工作;

3)掌握文献信息检索的各种方法,综合运用传统手工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各类参考咨询服务和用户辅导工作;

4)主持参考咨询(或大型读书活动)等重大服务项目;

5)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4.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专业岗位上的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

2)主持或主要参与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熟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动态,在推进新技术、新系统在图书馆的应用中起骨干作用;

3)承担较大型系统的项目论证、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

4)解答业务技术难题,制定有关业务技术规程,组织指导技术人员进行程序设计和系统维护;

5)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三)馆员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进行图书专业理论研究,努力解决本岗位技术性问题;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0分;

2.较系统地掌握图书馆学、情报学或信息理论或与之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有关业务,提高工作质量,搞好服务工作;

3.承担选书、分类、主题标引、提要编写、信息咨询、管理系统维护、书刊借阅等工作,高质量完成相应专业岗位的工作内容,提出改进图书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4.指导培养初级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四)助理馆员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加强本专业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专业业务水平;

2.基本掌握图书馆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图书情报工作或档案管理的方法和技能,应用计算机完成一般性专业工作;

3.完成图书采访、编目、目录组织、书库管理、书刊借阅等方面的岗位工作;

4.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五、档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

(一)研究馆员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20分;

2.系统掌握档案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具有较高的档案管理水平,主持或指导档案工作、工作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对重大的档案业务建设问题提出系统科学的建议和方案,解决档案工作中重要和关键的疑难问题;

4.指导培养中初级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二)副研究馆员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

2.系统掌握档案学专业理论和知识,较高的档案管理水平,高质量完成档案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3.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对档案业务建设问题提出科学的建议和方案,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4.指导培养中初级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三)馆员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进行档案专业理论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0分;

2.较系统掌握档案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运用专业理论和知识独立进行岗位业务工作;

3.熟练掌握档案管理业务工作的原则和技能,提出改进档案工作的建议和措施,解决档案业务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4.指导培养初级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四)助理馆员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加强本专业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专业业务水平;

2.基本掌握档案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档案管理的方法和技能;

3.完成相应专业岗位的工作内容;

4.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六、编辑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

(一)编审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主要选题方向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进行编辑出版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提出改进出版编辑工作的建议或方案,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20分;

2.制定重点、重大选题计划和组稿计划,进行新选题开发,并组织实施;

3. 主持编辑或担任出版物或稿件的责任编辑,或创建并主持编辑报、刊优秀栏目;

4.承担主要编审任务,复审或终审重要稿件,解决审稿中疑难问题;

5.指导培养中初级编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二)副编审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主要选题方向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进行编辑出版工作经验总结、学术研究和管理研究,提出改进出版编辑工作的建议或方案,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

2.制定选题计划和组稿计划、进行新选题开发并组织实施;

3.担任出版物或稿件的责任编辑;

4.复审或终审重要稿件,解决审稿中疑难问题;

5.指导培养中初级编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三)编辑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从事本专业领域学术研究和管理研究,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0分;

2.担任出版物或稿件的责任编辑;

3.复审或终审稿件,解决审稿中疑难问题;

4.指导培养初级编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四)助理编辑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积极提高业务水平;

2.对稿件进行初审,协助编辑出版物或稿件;

3.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七、会计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

(一)高级会计师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熟悉会计及相关法律法则,掌握现代会计准则及财务管理制度与规定;从事会计专业理论与财务管理理论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

2.主持或协助主持本部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解决工作中重要和关键的疑难问题;

3.开展财务分析,参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决策,及时查找并改进财务工作,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定期分析、检查所分管业务的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调整计划或采取措施,努力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和保质保量完成;

5.认真维护财经纪律,制定、完善并正确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拟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6.指导培养中初级财会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7.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二)会计师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进行会计专业理论与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努力解决本岗位技术性问题;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0分;

2.按照会计法规、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政策规定,熟练掌握会计业务处理方法,准确进行并积极完成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业务,提高财会工作质量,搞好服务工作;

3.高质量完成相应专业岗位的工作内容,结合岗位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4.指导培养初级财会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三)初级会计师岗位基本职责

1. 认真钻研业务,加强本专业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专业业务水平;

2.按照会计法规、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政策规定,掌握本岗位会计业务处理方法;

3.完成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岗位工作;

4.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八、审计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

() 高级审计师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审计及相关法律法则,掌握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具有系统深厚的审计专业理论和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审计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发展趋势,从事审计专业理论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

3.具有很强的审计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主持和协助分管某一方面的审计工作,高质量完成各类审计工作,解决审计工作中重要和关键的疑难问题;

4.负责拟定审核审计方案、报告、调查报告、意见书和有关规章制度等,为加强和完善审计工作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和建议。

5.指导培养中初级审计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审计师岗位基本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审计及相关法律法则,掌握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具有较扎实的审计专业理论和知识,按照审计法规、准则和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审计业务处理方法;从审计专业理论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10分;

3.高质量完成相应专业岗位的工作内容,协助组织实施财务、基建维修、经济责任等各类审计项目,协助拟定审核审计方案、报告、调查报告、意见书和有关规章制度等;

4.指导培养初级审计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初级审计师岗位基本职责

1. 认真钻研业务,加强本专业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专业业务水平;

2.按照审计法规、准则和政策规定,掌握本岗位业务处理基老方法;

3.完成相应专业岗位的工作内容;

4.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十、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由学院卫生所负责制定。

第四章 聘用条件

一、 三级岗位

在正高级岗位上任职满9年,在相关的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为学院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承担重要的岗位职责,并发挥重要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可以申请聘用到三级岗位。

1.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独著或第一作者)1部;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3.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

4.国家级科研成果奖获得者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一)1项;

5. 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被国际三大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3篇;

6.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6篇;或在本专业B类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被国际三大索引收录的不重复计算)3篇,并在其它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

    7. 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优质课程、教学团队、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团队、特色专业、教学(实验)示范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心)、(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的第一负责人。

二、 四级岗位

在正高级岗位上任职,较好地完成了本岗位工作任务,或在新晋升正高职务人员的第一聘期,可以申请聘用在四级岗位。

三、 五级岗位

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8年,在相关的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研究成果,为学院改革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承担重要的岗位职责,并发挥重要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可以申请聘用到五级岗位。推荐名额超过学院控制指标的,从申报者中好中选优。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2.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

3.在本专业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篇;

4. 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或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B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被收录的不重复计算);

5.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获得者或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1项。

6、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主持人。

四、 六级岗位

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4年,在相关的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出色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可以申请聘用到六级岗位。推荐名额超过学院控制指标的,从申报者中好中选优。

1.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的专著1部;

2.主持市厅级以上课题1项;

3.在本专业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1篇;

4. 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或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B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收录的不重复计算);

5.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前二)1项。

6、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排名前3者;

五、 七级岗位

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较好地完成了本岗位工作任务,或在新晋升正高职务人员的第一聘期,可以申请聘用在七级岗位。

六、 八级岗位

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8年,专业技术工作任务饱满,服务质量好,业绩比较突出,并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可以申请聘用到八级岗位。

七、 九级岗位

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4年,能较好地完成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并公开发表专业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可以申请聘用到九级岗位。

八、 十级岗位

在中级岗位上任职,较好地完成了本岗位工作任务。

九、 十一级岗位

在初级岗位上任职满8年,或具有硕士学位在初级岗位上任职,较好地完成了本岗位工作任务。

十、 十二级岗位

在初级岗位上任职,较好地完成了本岗位工作任务。

十一、新入校人员聘用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1.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执行所聘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工资。

2.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3.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第五章  聘用组织与程序

 

一、聘用组织

(一)学院成立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教辅系列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组,负责统筹辅系列岗位指标,组织对应聘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条件、发展潜力、能否胜任申报岗位职责等进行评议、审核,确定聘用名单。

(二)各有关单位成立岗位聘用与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协助推荐、审核辅系列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申报人员的材料,并根据辅系列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组评议的结果,对本单位晋级人员和未晋级人员组织聘用考核。工作小组由党政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总人数应为单数,由5-7人组成。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名单由各单位提出,报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聘用程序

(一)岗位设置

1.学院在教育厅、人社厅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设置办法将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数核定到各有关单位。

2.各单位根据学院核定的各类各级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数,制定各类各级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聘用条件、考核内容等,报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岗位公布

学院发布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数、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等事项。

(三)个人申请

拟聘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提出岗位应聘书面申请,按要求向各单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填报《岗位聘用申请表》。

(四)资格审查、评议推荐、审定                         

各有关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在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照岗位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申报人原岗位履职情况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对三、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形成推荐意见,对四、七、十、十二级岗位形成初步聘用意见,由学院教辅系列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组评议审核后,报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 公示

全院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聘用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其中,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聘用结果由学院公示,其他岗位人员的聘用结果由相关单位进行公示。

() 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六章  聘用管理

 

一、学院对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结合聘期进行调整。严格控制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超过比例的单位将逐步过渡到控制比例范围内。

二、聘期内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初聘高一层级岗位,聘期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执行所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工资。

三、经学院批准公派出国(境)进修人员或其他出国(境)人员,在批准的期限内保留其岗位,逾期未归者学院不再保留其岗位。

 

第七章  聘后考核

 

一、学院制定辅系列各职级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基本标准,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学院考核基本标准基础上制定具体考核标准。

二、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聘期考核为主。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实行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要加强对考核工作领导与监督,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考核结果报学院审定。

三、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岗位变动、奖惩、续聘或解聘的依据。聘用合同期满前严格进行聘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做出续聘、调整岗位或解聘的决定。聘期考核基本合格者在下个聘期只能申请与前一聘期同级及以下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在下个聘期只能申请比现聘岗位低的岗位,连续两个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学院予以解聘。

 

第八章   

 

一、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学院原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二、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授权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