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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院新教师参加2008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日期: 2008-06-17 ] 阅读:  

关于组织我院新教师参加

2008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我省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814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今年新补充到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职员和其他人员(包括从事科研、实验、学生思想政治以及党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及调入我院以前未取得过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均应参加。

二、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课程及若干专题报告。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721-85 

2.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3.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办公楼负一层(电话:020-8521106085213353 

4.报到时间:720830-1700 

5.报到方式:学员自行乘车到华师报到,车费报销。 

四、报名确认办法

符合条件需要参加培训的教师,请于76日前到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 314室)确认报名事宜,也可以打电话确认。

五、费用 

按省物价局规定,参照同类培训班的收费标准,培训四门课程370/人(含教材资料费70元),二门课程185/人(含教材资料费35元),培训费由学院统一解决。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40元,学院报销。培训不合格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1、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2、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由省师资培训中心发给省教育厅监制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惠州学院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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