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惠州学院教职工薪酬制度(试行)》、《惠州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和《惠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2005年3月31日第96次院长办公会议和2006年4月20日党委扩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党委〔2006〕21号文件精神,现予印发执行。 附件:1、《惠州学院教职工薪酬制度(试行)》2、《惠州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3、《惠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