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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行政道德规范

发布日期:2007-10-12访问次数:99

    一、政治坚定,方向明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提高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而努力工作。
    三、实事求是,秉公行政;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认真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处理问题秉以公正,解决纠纷主持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四、团结共事,宽厚容人;求大同,存小异,以事业为重,顾全大局,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互谅互让;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那种不讲团结,争名争利,对个人恩怨耿耿于怀,想法打击报复等不良思想和行为。
    五、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坚持学习政治、文化、法律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提高公文写作能力、办事能力、协调能力和指导能力。
    六、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做遵守政纪国法的模范,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坚决反对是非不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阳奉阴违,对错误言行姑息迁就或支持怂恿的做法。严守机密,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七、勤政廉政,不谋私利;脚踏实地,扎实工作,不图虚名,努力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坚决杜绝浪费,追求享受,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
    八、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反对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保守落后。工作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不断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