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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06-05访问次数:1556

1. 负责全校编制核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2.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考勤、请销假等工作;

3. 负责全校教职工岗位聘任期满考核组织工作;

4. 负责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转正、工资定级等工作;

5. 负责教职工的流动调配工作;

6. 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各类人员的补充工作;

7. 负责博士津贴、教授讲教金的发放工作。

8. 负责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对象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9. 负责客座教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等的聘任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校职称评审的组织工作;

11.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站、出站及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劳动合同及学校事业编制外用工管理;

13.负责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工作;

14.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查阅、借阅等工作;

15.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工作;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