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活动中心是我院离退休人员健身、学习和娱乐的重要活动场所,为保持正常的活动秩序,创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一 活动对象
本中心仅供本院离退休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使用,谢绝其他人员入内活动。
二 开放时间
1 周一至周六上午7:5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以临时通知为准。
2 每天上午前半小时和下午最后半小时,为打扫卫生时间。
三 活动要求
1 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2 注意安全,选择活动项目,必须根据自身身体条件,量力而行,以免发生意外。
3 讲文明、讲礼貌,相互尊重、礼让,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杜绝吵架斗殴以及其他不文明的行为。
4 爱护公物,本中心各种器材一律不外借,不准随意挪动器材和物品,各种器材在使用前要先了解熟悉其性能及操作程序和方法,因违章操作导致损坏者,必须按损坏程度负责修好或照价赔偿。
5 自觉遵守卫生公约和各活动室的具体管理规定,保持室内卫生与安静。
6 严禁赌博及其他非法活动。
7 爱护设施、设备,节约水电。禁止使用各类明火。
8 有组织的集体活动,优先使用场地。
9 随身携带的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10 禁止带小孩入内。
四 遵守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创建文明活动场所。
惠州学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