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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0-09-07访问次数:79

惠州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活动中心是我院离退休人员健身、学习和娱乐的重要活动场所,为保持正常的活动秩序,创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活动对象

本中心仅供本院离退休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使用,谢绝其他人员入内活动。

  开放时间

1  周一至周六上午75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以临时通知为准。

2  每天上午前半小时和下午最后半小时,为打扫卫生时间。

  活动要求

1  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2  注意安全,选择活动项目,必须根据自身身体条件,量力而行,以免发生意外。

3  讲文明、讲礼貌,相互尊重、礼让,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杜绝吵架斗殴以及其他不文明的行为。

4  爱护公物,本中心各种器材一律不外借,不准随意挪动器材和物品,各种器材在使用前要先了解熟悉其性能及操作程序和方法,因违章操作导致损坏者,必须按损坏程度负责修好或照价赔偿。

5  自觉遵守卫生公约和各活动室的具体管理规定,保持室内卫生与安静。

6  严禁赌博及其他非法活动。

7  爱护设施、设备,节约水电。禁止使用各类明火。

8  有组织的集体活动,优先使用场地。

9  随身携带的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10 禁止带小孩入内。

遵守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创建文明活动场所。

                                              惠州学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