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专业技术岗前提条件
1.申报专业技术五级岗、六级岗、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人员必须符合《惠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相应岗位申报条件及其它相关规定
2.对符合《惠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相应岗位直聘条件者,在条件相近,评分相差不大时优先推荐
3.在符合相应岗位直聘条件和申请条件人数超过岗位职数时,按化学工程系制定的评分条件进行评分排名,排名前者优先推荐。若申报人数不超过岗位职数,不进行评分排名,全部推荐。
4.对有较严重教学、学术违规申报时故意弄虚作假者不予推荐,降低等级评审。
5.对评审推荐过程中出现的评分相同,不能区分、有较大争议、没有涵盖等情况,由系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讨论、票决。
6.化学工程岗位评聘推荐评分细则适合所有由系评审推荐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评聘推荐评分细则
1.岗位评聘推荐评分按科研、教学、任职时间、对院系贡献分成四个部分,按3:3:3:1比例分别折算计分,以总分100分计。
2.评分只比较同一岗位级别申请人员,每部分按得分最高者为满分,其它人员按权重折算。案例:有A、B、C三人申报五级岗,科研计分分别为:300,200,150分,则A为满分30分,B为30×200/300=20分,C为30×150/300=15分。
3.科研部分包括:纵横向科研项目(学院认定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著作,科研成果。具体评分如下:
1)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重大科研项目500分,排名第一至六等按1,1/3,1/5,1/7等计分前六名
省级一般科研项目200分,计分前三名
市级科研项目100分,计分前二名
校级科研项目50分,主持人计分
横向科研项目按一万元20分,计分前三名
2)论文:SCI收录:150分,影响因子2.0以上,按每提高1.0加100分.
EI收录:80分,核心期刊:SSCD:50分,一般核心为30分,专业期刊20分,
只对第一和通讯作者计分,其中:团队项目发表论文按前三名计分.
3) 已批准专利: 150分, 可按前二名计分
4) 科研成果:省、市、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分别为300、150、50分(二等奖、一等奖计分×2、,×3),按前六、三、一计分。科研成果认定按实施细则。
4)在国家或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独著300分,主要作者150分,参编50分
4.教学部分包括:学生评教(占30%)和质量工程项目、学科专业建设项目、优秀教师、教学成果(占70%)。具体评分如下
1)学生评教(占30%,满分为9分)按三年平均排名,以排名最前者为满分,按权重折算。
2)省级重点项目、团队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成果三等奖100分(二等奖、一等奖计分×2、,×3),排名第一、二、三、四按1,1/3,1/5,1/7,1/9计分前四名
省级一般教改项目、省级优秀教师60分,省级学生创新项目50分,计分前三名
市校级重点、团队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示范教师30分,计分前二名
市校级一般教改项目、重点课程15分,学生创新项目、优秀教师10分,按主持人计分
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教材,主编100分,主要作者50分,参编15分
5.任职时间指任现职时间(以年计),以最长现职时间为满分,其它人员按权重折算。
6.对院系贡献:指参与院系评估、实验室项目建设、学科专业项目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生竞赛、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
1)院系评估、实验室项目建设等分为主持人和组织者、重要参与者、一般参与者,按50、25、10计分。
2)学生竞赛、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指导教师,按省级50分、市校级25分计分,按排名(指导学生竞赛可并列)1,1/3,1/5,1/7等计分,学生竞赛获一、二等奖加10、5分。项目按细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