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新机制聘用辅导员公告》要求,我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机制聘用辅导员考核工作拟定于6月5日举行,考核时间一天,期间不能离开考场,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人员于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携带相关材料,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1楼培训课室进行资格复审,同时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有(按照顺序排好现场提交):
1.《惠州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研究生未毕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背后写上本人名字)。
6.由单位(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7.由学校有关单位出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
8.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
9.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须出具由学校学生处提供的证明(原件)。
10.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交国(境)外学习证明、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学习成绩单、学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查验。对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
四、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三天(5月29日至5月31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6月1日上午11:30前与我校人事处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52-2529142)。
附件:惠州学院2020年新机制聘用辅导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惠州学院2020年新机制聘用辅导员需补充材料进入复审人员名单.pdf
惠州学院人事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