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新机制聘用辅导员启事》要求,我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资格复审通知如下:
一、新机制聘用辅导员考核工作拟定于7月17日举行,考核时间一天,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人员于7月16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30-4:00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我校继续教育学院1楼培训课室(惠州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旁)进行资格复审,同时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有(按照顺序排好现场提交):
1.《惠州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研究生未毕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背后写上本人名字)
6.由单位(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7.由学校有关单位出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
8.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
9.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须出具由学校学生处提供的证明(原件)
10.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交国(境)外学习证明、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学习成绩单、学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1.所有应聘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粤康码绿码和行程码
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查验。对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
联系电话:0752-2529142
人事处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