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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新机制聘用辅导员启事

发布日期:2022-05-25访问次数:10481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新机制聘用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基本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备注

辅导员A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男性,需入住男生社区

辅导员B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生,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备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络。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所获国(境)外研究生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应届毕业生(含国/境外)须于2022年7月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认证书。

6.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在高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不含实习)或在企业行业工作五年以上(不含实习)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1月1日后出生)。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二级学院(系)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8.部队退役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zp.hzu.edu.cn进行在线报名,按要求上传个人证件扫描件:含身份证、本硕博学历学位证(应届生上传就业推荐表)、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校级表彰证明材料等及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下午5:00止。

因个人或网络原因,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名当事人承担。

联系电话:0752-2529142、0752-2529130

特别提示:

1)我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请应聘者切勿上当受骗。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名:①不按规定填写报名材料者;②内容填写不真实者;③资料提交不齐全者。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人事处和学生处共同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学校将通过惠州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复审(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具体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有:

1.《惠州学院2022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研究生未毕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背后写上本人名字)。

6.由单位(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7.由学校有关单位出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

8.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

9.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须出具由学校学生处提供的证明(原件)。

10.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交国(境)外学习证明、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学习成绩单、学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对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和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辅导员岗位知识、综合素质测试等。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学校召开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聘用人员入围名单进行审议,投票确定建议聘用人选。校长办公会对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建议聘用人选进行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考察、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导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后执行学校在编同职级人员同等的工资待遇。

五、有关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惠州学院2022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和所提供的简历、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次招聘是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下(电话:0752-2527273),由学校人事处和学生处共同负责招聘工作相关具体事宜。

3.录用人员报到后,一律按辅导员身份安排岗位。

 

  附件:惠州学院2022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惠州学院

2022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