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基本要求
序号 |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备注 |
1 | 保卫处 | 消防与交通管理科工作人员 | 1 | 硕士及以上 | 理工科 | 每周轮流夜间值班1天以上 |
2 | 保卫处 | 治安科工作人员 | 1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每周轮流夜间值班1天以上 |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后其薪酬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学生,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相应学位。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zp.hzu.edu.cn进行在线报名,按要求上传个人证件扫描件: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温馨提示: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报名,因个人或网络原因未按时完成,其报名信息无效,学校将不再开放系统进行补填。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下午5点截止报名。
特别提示:
(1)我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请应聘者切勿上当受骗。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名:①不按规定填写报名材料者;②内容填写不真实者;③资料提交不齐全者。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人事处和保卫处共同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学校将通过惠州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复审(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具体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有:
1.《惠州学院2022年行政人员登记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
5.有专业技术职称者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其复印件。
对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由人事处按规定程序与方式组织实施,再由学校依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体检表》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和管理
拟聘用人员持体检报告、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开具的婚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报到入职,统一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对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且与在《惠州学院2022年行政员报名登记表》和所提供的简历等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若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有虚假情况的将予以辞退,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名时与考核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3.本次招聘在惠州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下(电话:0752-2527273),由学校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相关具体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2-2529142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演达大道46号
惠州学院
2022年12月9日